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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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站上只能查看最近 2 個月的傳送記錄,可以查看 2 個月前的舊記錄嗎?
  2. 我忘記了 WebSMS 的登入密碼,嘗試重新讀取,但系統傳回訊息「讀取密碼失敗,傳回代碼: 16 - 餘額不足」。這是什麼意思?
  3. 為何連鎖短訊的短訊數只支援最多 3 個?
  4. 我可以自己設定短訊顯示名稱嗎?
  5. 可否刪除或修改排程短訊?
  6. 要使用 2-Way SMS 服務,需要多少個工作天?
  7. 你們提供收費短訊服務嗎?
  8. 你們提供基於位置 (Location Based Service) 的服務嗎?
  9. 你們提供多媒體短訊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的服務嗎?
  10. MISSMS API 可否支援 WAP Push?
  11. 你們的 MISSMS API 提供 SMPP 連接嗎?
  12. 排程時間可設定多久?
  13. 如果短訊的排程時間是早於現在,短訊是否會照常傳送?
  14. 傳送數量超出剩餘數量時,可否順利傳送?
  15. 短訊由於餘額不足而停止了發送,但戶口已再充值,有什麼方法可重發這些短訊?
  16. 我用自己的個人電話號碼為短訊顯示名稱,從而接收別人的回覆。別人回覆了,但我卻收不到短訊。為什麼?
  17. 你們提供 OFCA 拒收名冊的過濾服務嗎?
  18. 基於 OFCA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在短訊內容需要有什麼設定才符合它的要求?
  19. 如果我的客人己口頭或書面承諾接收我的宣傳訊息,但他又同時已登記 OFCA 拒收名冊的過濾服務,我仍可以傳送短訊給他嗎?
  20. 短訊顯示名稱的格式有什麼限制?
  21. 傳送記錄內的總數和總費有什麼分別?

1. 網站上只能查看最近 2 個月的傳送記錄,可以查看 2 個月前的舊記錄嗎? 返回頁頂

基於保安理由,系統會自動刪除 2 個月前的傳送記錄,所以 2 個月前的舊記錄是找不到的。我們建議客戶定期下載有關記錄。

2. 我忘記了 WebSMS 的登入密碼,嘗試重新讀取,但系統傳回訊息「讀取密碼失敗,傳回代碼: 16 - 餘額不足」。這是什麼意思? 返回頁頂

由於密碼經短訊發出,如果重新讀取密碼的話,會扣除戶口有關金額。但同時你的戶口金額又不足,所以便顯示這個訊息。請聯絡客戶服務部解決這個問題。

3. 為何連鎖短訊的短訊數只支援最多 3 個? 返回頁頂

連鎖短訊是由多個單一短訊合併而成,理論上短訊數可以更多。不過,只要其中一個單一短訊延誤或傳失,整個連鎖短訊就會發送失敗。根據我們的經驗,3 個短訊數的連鎖短訊可保持最高的傳送到達率。

4. 我可以自己設定短訊顯示名稱嗎? 返回頁頂

每個戶口都可以設定最多 5 個常用的短訊顯示名稱。發送時,從五選一個合適的名稱即可。但短訊顯示名稱的字元,即需要客戶服務部的同事幫你設定。請留意,這個名稱必須跟貴公司的商業登記證公司名稱一致。

5. 可否刪除或修改排程短訊? 返回頁頂

於 WebSMS 內,可刪除排程 1 小時以後的短訊但不支援修改功能。至於 1 小時以內需要刪除的排程短訊,可聯絡客戶服務部處理,但不保證一定可刪除,要視乎電訊供應商的支援。

6. 要使用 2-Way SMS 服務,需要多少個工作天? 返回頁頂

需要 5 個工作天。

7. 你們提供接收者收到短訊,有關訊息費用轉嫁接收者的服務嗎? 返回頁頂

不提供。

8. 你們提供基於位置 (Location Based Service) 的服務嗎? 返回頁頂

不提供。

9. 你們提供多媒體短訊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的服務嗎? 返回頁頂

不提供。

10. MISSMS API 可否支援 WAP push? 返回頁頂

不提供。

11. 你們的 MISSMS API 提供 SMPP 連接嗎? 返回頁頂

不提供。

12. 排程時間可設定多久? 返回頁頂

未來排程時間可長達 5 年。

13. 如果短訊的排程時間是早於現在,短訊是否會照常傳送? 返回頁頂

是,會立即傳送。

14. 如果傳送數量所需金額超出戶口剩餘金額時,可否順利傳送? 返回頁頂

發送短訊前,如果傳送數量所需金額已經超出戶口剩餘金額時,系統會拒絕你的提交。發送中,如果你的戶口金額為負數時,餘下的短訊不會被發送,狀態為「無法傳送」,失敗原因是「餘額不足」,亦不會被扣費。當戶口再充值後,這些未發送的短訊系統亦不會再被處理。

15. 短訊由於餘額不足而停止了發送,但戶口已再充值,有什麼方法可重發這些短訊? 返回頁頂

於 WebSMS,「傳送記錄」,「時段搜尋」,按「查詢」,找出有關的群發結果。在欄位「行動」,按「再發」,勾選「餘額不足」,再按「確定」。系統會自動抽出符合這個條件的號碼及這個群發的其它設定,再製造另一個新的群發,用戶再傳送即可。

16. 我用自己的個人電話號碼為短訊顯示名稱,從而接收別人的回覆。別人回覆了,但我卻收不到短訊。為什麼? 返回頁頂

你需要在短訊顯示名稱加上國家碼,例如 85299887766,而「852」代表香港。同時,顯示名稱只有數目字,不需加入「+」或「–」的標號。

17. 你們提供 OFCA 拒收名冊的過濾服務嗎? 返回頁頂

是,這是免費的。

18. 基於 OFCA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在短訊內容需要有什麼設定才符合它的要求? 返回頁頂

OFCA 對於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只適用於非會員接收者,有關短訊內容要求,節錄如下:

  • 在訊息中提供清楚及準確的發送人資料;
  • 在訊息中提供取消接收選項及取消接收選項陳述;
  • 在取消接收要求發出後的十個工作天內,遵從要求;
  • 由電話或傳真號碼登記於拒收訊息登記冊後第十個工作天開始,除非得到有關的電話或傳真號碼登記使用者的同意,不可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到這些電話或傳真號碼;
  • 由電話或傳真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時,不得隱藏來電線路識別資料;及
  • 不得使用具誤導性的電郵標題。

簡單來說,你最少需要在短訊內容最後加上「EN/UNXXXXXXXX」,「en」代表「Enquiry」,「un」代表「Unsubscribe」,「XXXXXXXX」是你的熱線號碼。

19. 如果我的客人己口頭或書面承諾接收我的宣傳訊息,但他又同時已登記 OFCA 拒收名冊的過濾服務,我仍可以傳送短訊給他嗎? 返回頁頂

可以。客人口頭或書面承諾接收你的宣傳訊息,已凌駕 OFCA 拒收名冊過濾服務的限制。

20. 短訊顯示名稱的格式有什麼限制? 返回頁頂

短訊顯示名稱的式長度為 11 個位英文數字或 11 個位數字,不接受中文字及標點符號。關於英文數字,可包括 「A-Z」、「a-z」和「0-9」。

21. 傳送記錄內的總數和總費有什麼分別? 返回頁頂

傳送記錄內的總數及總費是指群發短訊內的總共收件人數目及總共短訊金額扣費。由於扣費會根據短訊內容長度和目的地而有所增加,所以總費通常是多於總數的。